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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应急管理局致全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2021-12-02 14: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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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企业,无论大小,都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您的安全生产,关乎人民福祉,关乎社会民生。衷心感谢您多年来对常熟高质量发展贡献的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9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这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安全生产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安全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被摆上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新《安全生产法》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南针。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的七大职责,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作为本单位一份子应当担起的安全生产责任,为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预防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指明了方向、划定了路线、提供了参考。各生产经营单位当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指路明灯,全面梳理自身安全风险,查漏补缺、对标找差,自我修正、自我完善、自我提升。


    新《安全生产法》也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违章作业的紧箍咒。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不安全生产行为,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处罚事项、提高了处罚力度,强化了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细化了安全违法行为与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信用体系挂钩惩戒的具体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新《安全生产法》作为行为准绳,法有禁止不可为,不越红线、不踩底线、不碰高压线。


    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计。一家企业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要付出长期的艰辛努力,却可能因为安全上的一个小疏忽顷刻颠覆。今天的隐患,就是明天的事故,无患才能无忧。市应急管理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将继续为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有温度、有热度、有力度、有深度的高质量服务,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压降风险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常熟是大家共同的家园,常熟的平安需要大家共同守护,让我们一起携手努力,共建常安常熟,共享平安幸福。


常熟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0日